[氢能燃料电池展]HFCE2025第七届大湾区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及加氢站设备展览会

时间:2025.11.14-16 地点: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宝安)

新闻动态

2月22日,广东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其中氢能方面指出:

1.政策文件依据和主要政策目标。一是加氢站建设专项资金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266号)《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粤发改产业〔2022〕345号)等文件规定设立。二是资金主要政策目标是加快布局建设加氢站,推动落实广东城市群加氢站建设任务,实现到示范期末建成加氢站超200座。

2.加氢站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途和支持对象。主要用于对“十四五”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按照省级补贴标准给予建设补贴,用于省级加氢站建设政策制度的宣贯、应急演练、安全评估、信息化系统建设、运维运营等专项工作与会议培训、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省级经费支出。

全文如下: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

粤财建〔2024〕5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和加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现予印发实施。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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